首页
中国食品网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食品网 > 要闻 > 正文

广元市苍溪县大力开展秋季食盐市场执法行动 维护食盐市场安全

2019-11-14 10:48   浏览量:26615     来源:中国食品网

  “民以食为天”,食盐是每家每户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为确保辖区食盐质量安全,苍溪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一系列食盐安全宣传和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市场特点 创新执法新路

  自9月中旬起,我局联合县经信局开展了一系列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及受委托进行食盐配送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资质、购销合同及配送记录,是否存在液体盐、工业盐等非食用盐流入食盐市场,单位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市场、加工零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单位的用盐情况。同时,采取随机方式,对全县各食盐批发企业、零售单位、学校和食品加工单位等用盐重点单位开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重点检测食品安全指标和碘含量是否符合要求。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执法车辆21台次,检查重点用盐单位109家、销售单位47家、加工单位9家,撤除用语不规范食盐宣传布幅广告25条,下发责改通知书16份。

  强化宣传培训 提升执法能力

  10月30日,苍溪县召开秋季食盐市场执法行动暨预防碘缺乏病宣传培训会议,会议传达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秋季食盐市场执法行动的通知》(广经信函〔2019〕104号)文件精神,通报了2019年上半年全县食盐经营管理情况工作,安排部署了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就食盐专营相关规定和预防碘缺乏病相关知识开展了培训,对参会企业人员进行了食盐法规知识现场测试,旨在多形式宣传科学用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相关领导及业务人员、全县食盐批发企业及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共计21人参加了会议。

  联合重拳出击 营造整治氛围

  开展形式多样的盐业宣传工作,向广大食盐经营户宣传《食盐专营办法》《食品安全法》,要求各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向消费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科学用盐知识、防治碘缺乏病知识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共分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在车站、商超、学校等重点单位和区域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22条。

  切实加强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保持对市场的高压态势,提升盐业市场管理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严厉打击各种盐业违法行为,重点突出对食品加工,餐饮业、学校、企业等各类集体食堂食盐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百姓“舌尖上的食盐安全”。

  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对用盐单位、零售网点的日常监管。强化投诉举报建设,畅通举报渠道,规范调处程序,保障消费者民意诉求得以及时反映和妥善解决,做到反应敏捷,出击迅速,打击有力,提高日常监管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苍溪县局)
 

分享到:
65.1K

上一篇:陕西省启动食品小作坊全面提升三年工作行动
下一篇:假茅台!假四特!南昌销毁2000余件不合格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