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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特供酒”受骗 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提示

2024-06-12 09:49   浏览量:24620     来源:中国食品网

  为维护酒类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6月11日,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理性消费谨防受骗

  酒类产品在标签标识、包装或宣传中使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和“特需”(以下简称:“特供酒”)等字样或拼音缩写、汉字谐音均为不合规不合法的行为,消费者要从观念上破除对所谓“特供”的迷信,保持理性,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

  二、正规渠道选购酒品

  消费者应选择合法正规的线上、线下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酒类产品;同时,还应注意查看产品的包装和标签,确保产品信息清晰、准确。对于来源不明或价格异常的酒类产品,消费者应保持警惕,避免购买。

  三、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消费者在选购酒类产品时,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了解酒类相关消费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如发现生产、经销“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类似产品时,消费者一定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12315、12345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了共创清朗的市场环境,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倡议:消费者不购买不饮用“特供酒”、“专供酒”和“内供酒”,经营者拒绝销售“特供酒”、“专供酒”和“内供酒”,共同维护酒类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共同呵护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环境。

  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我们倡导奉行健康饮酒、文明饮酒新风尚,切勿贪杯过量饮酒。

  (中国食品网四川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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