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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多举措 抗疫情保供给

2020-02-04 10:55   浏览量:30056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连日来,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多部门出台多项举措,各地各部门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加强联防联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序、科学周密推进,保障生活物资的供应和安全。

  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

  严查严惩哄抬价格行为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月1日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指导。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3类哄抬价格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和认定标准,明确规定了应当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

  指导意见明确,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涨价信息。经营者有捏造或者散布的任意一项行为,即可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项所规定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经营者存在虚构购进成本,虚构本地区货源紧张或者市场需求激增,虚构其他经营者已经或者准备提价,虚构可能推高防疫用品、民生商品价格预期的其他信息即可认定为捏造涨价信息。

  经营者在销售防疫用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防疫用品价格;未提高防疫用品或者民生商品价格,但大幅度提高配送费用或者收取其他费用等4种行为,即可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同时,出现无合法销售或者收费票据,隐瞒销售或收费票据数量、账簿与票据金额不符导致计算违法所得金额无依据等5种情形,对于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按无违法所得论处。

  出现捏造或者散布疫情扩散、防治方面的虚假信息,引发群众恐慌,进而推高价格预期等8种情形,对于无违法所得或者视为无违法所得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情节较重或者情节严重的罚则进行处罚;经营者违法所得能够明确计算的,应依法从重处罚。

  指导意见指出,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经营者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扎实做好水利工作

  全面保障供水安全

  2月1日,水利部向全国水利系统发出紧急通知,进一步部署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水利重点领域保障工作,要求水利系统各单位在按照属地防控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扎实做好农村供水、水库安全运行、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水利工作。

  通知提出,全面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要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机制和应急工作机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供水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做好水源保护、水质净化消毒和水质检测工作,供水单位和相关运行管理人员要加强水源地、取水口、水厂和输配水管网的安全巡查。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监管,按要求做好相关监测,保障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保障城乡供水安全。通知还要求做好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强化防凌和抗旱工作。

  同日,生态环境部也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规范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杀菌消毒要求,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粪便和污水扩散传播。

  根据生态环境部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做好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不受污染。加大对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污水收集处理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

  此外,还应加大农村医疗污水处置的监管力度,指导督促卫生院(所)因地制宜采取加氯、过氧乙酸等措施进行专门的灭菌消毒,防止病毒通过医疗污水扩散。严格污水灌溉的环境管理,禁止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医疗污水。

  生活物资便捷通行

  餐饮零售类中小微企业获信贷支持

  交通运输部2月1日印发《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物资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通知要求,督促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落实防疫应急运输车辆绿色通道政策。要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的要求,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要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简化应急运输车辆的通行证办理流程,建议各地尽量采取复式检测,对应急运输车辆实行“绿色通道”,在保障检测质量的前提下,快速检测通行,减少车辆排队和拥堵。

  此外,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月2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落实保障措施、构筑“绿色通道”、开辟救助渠道,切实保障救护车辆、防疫车辆及医护人员、防疫药品、医疗器械、重点生活生产物资等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的优先通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保障工作。

  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构筑无缝衔接的“绿色通道”,最大限度为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提供通行便利。积极协调卫健等部门,在高速公路省际主线站、服务区、收费站卫生检疫站点为应急运输车辆开辟检疫“绿色通道”,快速检疫、快速登记、快速放行。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在检疫“绿色通道”前连续设置引导提示标志,在关闭的高速公路支线收费站开辟紧急“绿色通道”,确保道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通道不断。市际物资配送对接点要优化交通组织,市区内要保障应急运输车辆优先通行,确保应急物资运输顺畅。

  财政部出台多项新举措,支持金融更好服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财政部日前发布的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将优化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当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潘光伟2日介绍,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多家银行表示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并积极通过展期、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予以全力支持。为减少疫情对湖北辖内小微企业的影响,多家银行表示,对湖北省内普惠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在现有利率基础上下调0.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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