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2 11:41 浏览量:24027 来源:食品网
11月7日,古蔺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四川永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古蔺县下桥直营店(古蔺县东新街28号)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进店购药人员未进行体温测量、未要求顾客扫场所码、配戴口罩,另未对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4类药品的实名登记工作,已现场责令其整改,该药店随即自行停业开展整顿。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特殊时期要更加严格的监管。日常的消费安全是广大群众的基本要求,职能部门监管处罚力度不仅需要加大,企业主体责任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发现消费安全问题,也说明监管工作没有一劳永逸,任重道远。(食品网四川报道)
上一篇:双11的2021消费创新高 天猫京东两家交易额达8894亿元 下一篇: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局长万鹏龙督导成都市双流区疫情防控工作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食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注明“来源:食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18311358953。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联系本网的,请直接点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提交,发邮件至1036200977@qq.com,以便本网知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