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3 09:01 浏览量:29318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10月22日,淄博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环节专项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供抽取了食用农产品等1大类食品的16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16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周村沅美水产经营部销售的中华鲟,恩诺沙星检出值为275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山东信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周村前进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黑鱼,恩诺沙星检出值为157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山东信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临淄齐皓超市销售的青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75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东信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临淄惠家超市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56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信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经营企业所在地周村、临淄等区县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立即采取下架、退市等措施,控制风险,并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