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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观察:3.15打假路“堵车”更“堵心”,消费乱象为何禁而不绝?

2022-03-18 08:27   浏览量:16592     来源:食品网

  又是一年3.15,假冒伪劣违法事件又一次扎堆曝光,打假路再次“堵车”:“土坑酸菜”“木薯粉条”“假烟假酒”“直播营销骗局”“科技滥用”……举不胜举,可谓是学习、工作、生活全面覆盖,消费者能不堵心?年年3.15,年年打假,制假手段更是花样百出,贩假现象更加层出不穷。全社会都应该反思。

  今年3.15晚会都曝光了啥?

  央视“3·15”晚会已经连续举办了32届,每年的3.15晚会,都是众多企业的大考之时,不过这样的大考,很多企业都不希望自己“黑榜题名”。2022年3.15晚会,与零售业相关的曝光集中在直播带货、食品安全等。

“3·15”晚会中曝光的土坑酸菜。

  在被曝光的事件中,“土坑酸菜”事件影响甚广。“插旗菜业全部停摆了,这次肯定是灭顶之灾。”据工作人员介绍,全镇加上邻镇大概有五十几万人,其中二三十万人都是靠芥菜为生。不仅如此,事件可谓将整个快食行业都卷入其中,康师傅已经第一时间发布了道歉,而统一也做了相关回应并表示插旗最近五年内不再是统一酸菜包原料的供应商!百胜中国肯德基明确表示插旗菜业不是肯德基的供应商,与肯德基没有任何关系,至于今麦郎和白象也纷纷表示没有合作!对此,湖南插旗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严钦武向消费者致歉:“我错了,深感惭愧,向广大消费者道歉。在今后接受检查整改到位。”

△“土坑酸菜”事件发展脉络

  虽然董事长亲自出面致歉,但消费者并不买账,截至发稿,事件仍在持续发酵,消费者的怒火并没有平息。

  “假”为何屡“打”不尽?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可对于商品质量、食品安全、消费欺诈等问题,3.15晚会不止一次进行过曝光,执法部门不止一次查处,但这些领域的问题依然存在,消费者权益依然没有保障,原因几何?

  从责任主体企业层面:不良企业是制假贩假的根源所在,企业不坚守道德底线严把质量关,最根本的出发点在于牟取暴利。如,三精一水勾兑出的假酒,成本价仅约为5元/瓶;而传统发酵工艺酿造的白酒,浓香型和清香型白酒大约3斤高粱能得到1斤酒,而酱香型白酒的出酒率更低,再加上人工、燃料等费用,光物料成本大约就需要好几十元。更何况,酒是需要时间存储老熟的,基本储存3到5年,时间上的成本才是最不可估量的。由此对比可知,假冒伪劣产品的盈利空间有多大,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不良企业便丢掉了底线。

  从消费者层面:普通消费者在消费时,由于对商品真假鉴别能力的欠缺,直接导致无法做出正确的选择,而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也无法合理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外,没有市场就没有买卖。部分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一味贪图价格便宜,给不良企业提供了相应市场,助长了制假贩假的恶劣风气。

  从市场监管层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现,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不可忽视。也暴露出我们的监管队伍能力和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加强。重要节点集中曝光,平时的查处打击应该加大,不少网友质疑在315媒体曝光后监管部门开始启动查处这是在作秀。监管打假工作没有休息日,这是一项艰辛长期性的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另外,地方与地方,部门与部门之间要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同时,一些打假部门限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限制,监管工作没有做到位。

  从科技发展层面:科技发展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能够砸烂愚昧和落后,另一方面也给制假贩假、骗术翻新提供了更先进的技术与更隐蔽的角落,让消费者防不胜防。如此次事件中的“直播运营”“WIFI漏洞”“软件绑定”等都因为网络技术的日益成熟与发展。

  “假”如何“打”才有效?

  综合治理的思想最初见于社会治安,继而用于反腐败斗争,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实际上,凡是复杂的综合的社会问题,都应采取综合治理的方法,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监管也是如此。

  1.优化地方执法监管部门管理,权责分明,加强联动。

  打假工作的具体权责必须要切实落实到相关部门。只有落实具体的权责,才能让各部门在其位而谋其职,才能有效减少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的现象。同时,“打假治劣”工作涉及面广,仅仅依靠一个部门或一级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形成从中央到地方,从市场管理、质量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到公安、司法、武警部门联合行动的强大高压态势。统一部署,统一行动才有力量,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影响大、危害大的案件,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目的。

  2.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

  首先,加强行政执法手段的力度,给行政执法机关一定限度的、强有力的行政实施权。如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强制扣留权,对制售者的流动资金及产品进行查询和强制划拨权、冻结权等,同时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案,提高执法的有效性。其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制假售假行为对社会的多方面危害,制定更为科学全面的处罚标准,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人追究其责任并给与严厉的处罚。再次,加强刑事处罚的范畴。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违法犯罪分子,不仅要进行重金罚款,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决不能以罚代刑。多管齐下,最大限度的增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成本和风险。

  3.加强消费者科普力度,转变消费观念。

  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 ,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购买商品时不要贪图便宜 ,将假冒伪劣产品逐出市场。同时,消费者要提高自身打假意识、自我防护意识,多途径掌握有关商品知识,及时了解假冒伪劣产品的信息及质量安全动态,增强识假辨假能力,选择正规的信誉度好的商品经营者,降低购买假货的概率。在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投诉举报,相关部门维护权益打击犯罪。随着科技水平的发展,消费者还应该增强自身的网络安全意识,学习反诈知识。

  各种消费乱象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危害非常大,它是社会的毒瘤,我们一定要摆脱消极因素的影响,调动所有人的积极性,发挥每一个人的全部力量,参与到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活动中来。有关部门也要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铲除市场经济中的不良恶习,使我国的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快速的发展,实现社会共治的良好环境。

  叶歌消费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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